《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务剧,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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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补天
《绎史》卷三引《风俗通》: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世本·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营,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
《世本·氏姓篇》:女氏,天皇封娣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其后为女氏,夏有女艾,商有女鸠、女方,晋有女宠,皆其后也。
《博雅》引《世本》: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
《史记》引《世本》:涂山氏名女娲。
《礼记正义·明堂位》:女娲之笙簧。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潜夫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一者或曰遂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诗含神雾》: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
《春秋繁露》:雨不霁,祭女娲。
《论衡·顺鼓篇》:“雨不霁,祭女娲”,于礼何见?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俗图画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佑也。传又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消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之足以立四极。仲舒之祭女娲,殆见此传也。本有补苍天、立四极之神,天气不和,阳道不胜,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
《列子·汤问》: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辰星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
《列子·黄帝》 :庖牺氏、女嫡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
《水经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
《抱朴子·释滞》 :女娲地出。
《独异志》卷下: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妇,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三皇本纪》:女娲氏亦风姓。蛇身人首。有神圣之德。代宓牺立。号曰女希氏。无革造。惟作笙簧。故《易》不载。不承五运。一曰。亦木德王。盖宓牺之后,已经数世。金木轮环,周而复始。特举女娲,以其功高而充三皇。故频木王也。当其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承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天是地平天成,不改旧物。女娲氏没,神农氏作。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
《路史·发挥一》罗苹注引《尹子·盘古篇》:“共工触不用山,折天柱,绝地维。女娲补天,射十日。”;“……世遂有(女娲)炼石成霞,地势北高南下之说。”;引《风俗通》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
《归藏·启筮》:“昔女娲……昭昭九州……平均土地。”上引:“……和合万国。
沿革发展
母系社会
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代民族学和民俗学的资料表明,母系社会的原始宗教神话早已不存在,但其残余形态却大量广为流传。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并非纯粹杜撰,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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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造人
性别附属
女娲文化演变史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学者有意无意的曲解女娲性别和身份,让女娲传说变得神秘和矛盾,其中最为啼笑皆非的莫过于把女娲说男性。这种做法在清代最为频繁。
例如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载:“金桧门宗伯,奉命祭古帝陵,归奏女娲圣皇,乃陵殿塑女像,村妇咸往祈祀,殊骇见闻饬有司更正。奉旨照所议行。康祺按:妇女祈祀,原干禁令。若女娲氏之为男、为女,则茫茫太古,荒幻难稽,百家纪言,更多错缪……古书大抵指为女者居多,然安知非互相傅会?且以妇女为天子,义悖当阳,恐启后世流弊,即如唐人尝以之贡媚则天。闻自宗伯奏闻后,河南地方官拟改为男像,鄙意亦似未安。按《列子》注云:“女娲古天子。”惟采取其意易像,饰为木主,而书曰“古皇女娲”,则称谓正而典礼不荒矣。请质之知礼者。”
这则笔记反应了多方面的信息:一是清朝妇女地位低下,连祭祀都是骇人听闻的行为;二是女娲是众多妇女心目中有至高无上的神祗,她们甘愿犯禁受罚也要祭祀女娲,女娲信仰已经深入人心。
女娲壁画
朝廷强行禁止女娲崇拜,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妇女祭祀女娲很可能点燃压抑千年的女权激情,进而破坏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
对女娲性别,陈康祺只是怀疑,而赵翼的《陔余丛考》干脆说“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娲氏”同书《女娲或以为妇人》:“女娲,古帝王之圣者,古无文字,但以音呼,后人因音而傅以字,适得此“女娲”二字,初非以其为妇人而加此号也。《风俗通》云:女娲祷祀神只,为女婚姻置行媒自此始。《路史》因之,谓女娲佐太昊,祷于神只,而为女妇,正姓氏,职婚姻,是曰神媒。则女娲亦但系创置婚姻媒妁之人,而非女身也。乃后人因女娲之名,遂有以为妇人者。王充《论衡》引董仲舒之说:雨不霁,祭女娲。谓仲舒之意,盖以女娲古妇人为帝王者,男阳女阴,二气为害,故祭女娲以求佑也。充又云:今俗图女娲多为妇人之像。则女娲之讹为妇人,其来久矣。”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赵翼的言论有意曲解女娲性别,没有提供女娲为男性的证据,臆断女娲非女,曲解古文。创置婚姻媒妁就不能是女人——这种逻辑不可靠。他还把已经去世一千六百多年的王充也拉来“佐证”。
不过王充也有丑化女娲之嫌:“‘雨不霁,祭女娲’,于礼何见?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俗图画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佑也。”
王充揣测董仲舒祭祀女娲的意图,因为女娲的女性身份造成阴阳不调进而导致干旱灾害,祭祀她的根本目的不为求福而为避害,这里的女娲俨然凶神恶煞,灾祸之源。
曲解女娲传说的做法是改变女娲的身份,设法把她从独立女神降格成依附于伏羲的对偶神。先秦时期就有女娲造物传说,秦汉明确记载女娲炼石补天,虽把女娲和伏羲相提并论,但未说二神有什么特殊关系,女娲神系是独立自主的行为。
到了东汉,《风俗通》让女娲伏羲成了兄妹,唐代的卢仝说“女娲本是伏羲妇”,两人结为夫妻并生儿育女,这种说法看似理所当然,却又与人民广泛接受的传统观念格格不入,女娲既是媒妁之神,亲自制定了“男妇同姓,其生不蕃”的婚姻制度,却又自身“知法犯法”;既有抟土造人的本领,也不需依靠兄妹结婚孕育人类。
该是时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矛盾,晚唐李亢发挥想象,在《独异志》里为二人成婚制造了合理的细节:“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兄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说“兄”就是伏羲,作者也知道二人并列三皇,强行婚配有伤大雅。况且当代已有伏羲女娲为夫妇的传说,虽然语焉不详读者自然会合二为一,李亢之狡黠可见一斑。用合理情节设置成功掩盖了新作品与旧传说的矛盾,把“娶妇执扇”的风俗附会到女娲身上,成功的把女娲伏羲结成夫妻。
这些学者缘何煞费苦心的曲解女娲性别和身份。丑化女娲是为凶神、变女娲为伏羲妹发生在东汉,正值儒家思想发扬光大,“天尊地卑,男尊女卑”广泛普及的时期,再加上两汉政治一大特色是经常性的太后垂帘,外戚秉政。对女主执政黑暗统治的深刻恐惧使女娲遭受牵连,对外戚秉政的司空见惯又让“二皇”结成兄妹。[29]
曲解女娲性别主要发生在清代,亦值重男轻女严重的时代之一,女性拥有造人补天的巨大力量被考据学家本能的否定排斥。所以寻找女娲是男性的依据并设法曲解。但是女娲性别在千年传承中早已定格,强大的文化惯性让他们的苦心孤诣难以遂愿。
唐代文人改变女娲独立女神地位的原因,在李商隐的《宜都内人传》可以找到答案,武则天当政,重用男宠淫秽宫廷,宜都内人委婉劝诫:“古有女娲,亦不正是天子,佐伏羲,理九州耳。后世娘姥有越出房合断天下事者,皆不得其正,多是辅昏主,不然抱小儿。独大家革夫姓,改去钗钏,袭服冠冕,符瑞日至,大臣不敢动,真天子也。”
女娲造人(连环画)
《宜都内人传》虽是小说,却真实反映了以李商隐为代表的晚唐文人的女权观念,武则天是历史上的女娲二世,她的帝王身份不仅颠覆了当时的男权社会,而且极具示范效益。武则天薨后,其儿媳韦后、其女太平公主皆有称帝欲望,让男权主义者意识到这种示范效益的力量及对男权社会的潜在威胁。
他们要彻底杜绝女性的权益意识复兴,消除女权主义的文化基因才是永葆男权的根本途径。也正是在这种男权危机和群体男权觉醒的作用下,女娲被动的和伏羲结为夫妻。丧失了独立身份。但是无论男权主义者如何煞费苦心的曲解,都没能颠覆代代相传于人民心目中的独立女神形象。对女娲传说的篡改和扭曲,恰巧暴露了大男子主义者对女娲文化所蕴含的强烈女权精神的深刻恐惧。
女娲传说自身强大的文化生命力,历时三千年不仅没有被消解或颠覆反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历久弥新。唐宋以后出现女娲墓、女娲庙,民间信仰开始普及,官方组织的祭祀活动,虽有女娲、伏羲共享祭祀的现象,但二者始终是至少并列、平等的出现。
女娲作为创世神、始母神的独立神格一直无法被取代。直到今天,神话体系中的女娲也没有因为家庭身份的变化而沦为伏羲的附庸,反之,其神格地位已经隐隐超过了伏羲。[30]
罕见复姓
渊源
女娲姓:出自上古三皇之女娲大帝,属于以先贤名字转意为氏。女娲之后,社会逐渐由母系氏族社会转向父系氏族社会,其部族民众中有以女娲之名为姓氏者,称女娲氏,是非常古早的原始五氏之一。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分布
女娲氏今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一带有零星分布。
相关争议
故里、出处
女娲,是中华民族信仰中一位显赫的古老女神,有关她的研究,一直是相关学术史上长兴不衰的课题。其中,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即有关女娲的神话与信仰行为最初是从何处发生和起源的,这个谜一样的问题,引起了中外众多学者的兴趣,长期以来,吸引着他们在这条布满荆棘的小径上,倾注着热情、胆力和智慧,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推断。
持“南方夷人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
(1)南方诸氏族中,盛传着兄妹始祖型洪水神话,其中有的主人公兄名Bu-i,妹名Ku-eh,与伏羲、女娲音近,而事迹尤多相似,可证有关伏羲、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始祖型神话同出一源,而盛行于南方;
(2)南方民族(尤其是苗、瑶族)中,存在着信仰,有奉祀伏羲、女娲的习俗;
(3)女娲、伏羲人首蛇身形象,也是他们源出于崇蛇乃至称作“蛇神”的南方民族(包括苗蛮、巴人等)的一个佐证。
持“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是:
(1)所谓南方少数民族兄妹婚神话中,兄名“Bu-i”,妹名“Ku-eh”,近于古音“伏羲、女娲”的推断,是误用了贵州黑苗、雅雀苗的语言,来比附汉古籍上的中古音;
(2)伏羲,特别是女娲,在兄妹始祖神话中出现是有限的。杨利慧调查统计,在237则同类型华夏神话中,兄为伏羲的(包括妹为女娲的),有74则,不到1/3;妹为女娲的(包括兄为伏羲的),有52则,不到1/4。在少数民族的181个同类神话中,兄为伏羲(含异称)的有34个,约占18%;妹为女娲(含异称)的,仅有5个,只占2.8%,说明南方夷人说日益暴露出其取材上、资料上的局限,不免影响其立论的准确性;
女娲庙宇始母像
(3)从女娲与兄妹始祖型神话的联系上看,尽管汉代以前,女娲的身份可能同伏羲有些粘连,乃至出现了配偶关系,但有关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婚神话毫无干系;她的主要神话业绩同其它其它神话也没有什么联系,直到唐代李冗的《独异志》卷下,女娲才被明确地与兄妹婚神话粘连起来,成了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4)从迄今为止收集到的资料看,女娲神话的主要传承者是中国广大区域的汉民族。247个明确有“女娲”出现的神话中,235则是在汉民族中传播的,占95%以上。其分布地点,遍及华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东北等各个地区,除迄今尚未见内蒙、西藏、云南、海南及北京、天津外,几乎遍布于全国各省。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关于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学界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这对于推进女娲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启迪。[23]
女娲娘娘到底是神仙、是蛇,还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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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地位
和造人和补天神话相比,女娲女皇之治神话的文学移位过程最为滞涩,无繁荣而近夭折。这一强烈的反差说明神话在其走向文学的移位过程中,其移位的程度是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限制和制约的。
在女娲神话中,有关女王之治的内容与其它内容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但记载的内容比较模糊。首先引起人们注意的当是着名的“三皇”之说。
例如东汉王符《潜夫论》认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一者或曰遂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说明东汉之前关于“三皇”的说法至少有三种。那么女娲缘何能够取得三皇的尊位,她后来缘何又被排除三皇之外,这个变化与其文学移位的程度有何关联,都是很有意思的问题。
有关女娲为女皇的说法,现有较早的材料是西汉时期《淮南子·览冥训》载:“伏羲、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这里没有明确女娲是什么身份,但她能和伏羲并列,且属于能否“设法度”和“遗至德”的人物,显然已经暗示出其女王的地位。与《淮南子》大约同时代的《诗含神雾》的记载可为佐证:“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这个着名的刘邦诞生的故事似乎也暗示出女娲的至尊地位。
也许是还有其它亡佚材料,也许是根据以上材料的推测,不久就出现了对女娲是三皇之一的猜测和坐实。应劭《风俗通义》引用《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郑玄则明确指出女娲是三皇之一:“女娲,三皇承宓戏者。”这种观念到了南北朝时期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事实——女娲已经成为社会上人们约定俗成的女皇的符号或代称。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北齐书》载:“又太后之被幽也,珽欲以陆媪为太后,撰魏帝皇太后故事,为太姬言之。谓人曰:‘太姬虽云妇人,实是雄杰,女娲已来无有也。’”
祖珽出于奉承的目的,将太姬比作女娲式的女中豪杰,说明女娲作为女皇角色在社会上的普遍认可。
唐代之前女娲能够取得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女娲造人造物以及补天济世的传说,都是其神话残余。而作为母系社会女性崇拜的极至,女娲进入“三皇”之列是合乎历史本来面目的。
甚至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臆测,女娲当年在先民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比人们当今的了解和认识要较高。对于甲骨卜辞中有关祭“东母”和“西母”的记载,过去一般将其解释为日月之神。现代有人从原始的二方位空间意识出发,将东母西母分别解释为女娲和西王母。从女娲在远古时期曾经有过的“三皇”地位和母系社会女神的普遍地位来看,这种说法是可以相信的。
神话的历史移位,照样需要适合的生存土壤。一个男权社会,尤其是儒家一统天下的中国封建社会,是可以有足够的力量让借助母系社会女权观念而在中国历史的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女娲的女皇地位受到了质疑,并将其排挤出去的。
司马贞《补史记》载:“女娲氏亦风性,蛇身人首,有神圣之德,代宓牺立号曰女希氏。无革造,惟作笙簧,故《易》不载。不承五运,一曰女娲亦木德王。盖宓牺之后,已经数世,金木轮环,周而复始。特举女娲以其功高而充三皇,故频木王也。”(《三皇本纪》载[31])
鉴于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之前历史的缺失,司马贞以《三皇本纪》为其立传。但其对三皇之一的女娲的态度,却是承袭了汉代以来对女娲这一女性神帝的冷漠和贬低的说法。一方面,他无法回避前代母系社会有关女娲圣德传说的遗闻,承认女娲有“神圣之德”。另一方面,他却为把女娲排除三皇之外寻找各种理由和根据。首先,他对女娲造人、补天等人所共知的功德视而不见,认为女娲除了“作笙簧”之外,没有什么功德可言。并以此作为《易经》没有收录女娲事迹的原因。
女娲泥塑
其次,他还用秦汉以来的“五德终始”说来解释女娲被排除三皇之外的理由。按照他的解释,自伏羲后经过了数代,金木水火土五德循环了一圈,所以轮到女娲时应该又是木德。然而女娲无论是抟土造人,还是炼石补天,都显示出其土德的内质。所以女娲是“不承五运”。
类似的说法还有唐代丘光庭:郑康成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宋均以遂人、伏羲、神农为三皇。《白虎通》以伏羲、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明曰:“女娲、遂人、祝融事经典未尝以帝皇言之,又不承五行之运。盖霸而不王者也。”(卷一)
可见女娲因不承五运而淡出女皇行列的说法到唐代已经相当普遍。而到了宋代理学家那里,干脆就赤裸裸地指出,作为女人,女娲和武则天一样,根本就不应该出头露面,过问政治,宋程颐说:“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尽言也。”同代的鲍云龙在程颐的基础上则更加直接地指出女娲之类女子参政的荒谬性:“阴不可以亢阳,臣不可以抗君,妇不可以抗夫,小人不可以抗君子。程子曰:臣居尊位莽卓是也。犹可言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
于是乎,女娲一时间竟然成了女人不该过问政治、步入政坛的反面形象的代表。
明周琦也认为:“女主之王天下,起自女娲。女娲在始立君之时,人道未明之日。今吕氏称制在彝伦明正之日,非女娲时比也。变也不有王陵周勃之侍。几何而不危刘乎?”尽管周琦的主要矛头是要对准汉代的吕雉,因而还算给女娲留足了面子,说她在“人道未明之日”“王天下”应该还是情有可原的。但从根本上来说,女娲也都和吕雉同出一辙,都是属于“妇居尊位”之类的大逆不道之举。
看了这些激烈言词,人们庶几不难了解父系社会中的男权主义在政治方而对于女子的介入是不可容忍。从而也就不难理解女娲女皇之治神话的文学移位是遇到了何等强大的阻力。女娲女皇之治的神话没有在后代的文学殿堂中获得像造人和补天神话那样繁荣的生机,其根本原因在于女皇问题涉及中国封建社会的最为重要的王权观念问题。
作为上古母系社会残余观念表现的女娲女皇之治的传说,在进入父系社会后在男权的挑战和排异下逐渐淡出政权统治领域,而只是保留了对社会具有积极贡献的造人和补天等等意象,使其在文学的移位过程中大放异彩。这个明显的对比和反差,极为清楚地揭示出神话在其文学移位的过程中是如何必然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和限制的这一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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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语出战国中后期楚国诗人屈原《天问》之篇。关于《天问》对“女娲”的发问,东汉时人王逸注曰:“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而《天问》创作宗旨,王逸认为:“仰见图画,因书其壁何而问之,以渫愤懑舒泻愁思”。
从屈原对女娲形象的发问及王逸的释义看,表明在战国中后期的楚地,女娲似乎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外在形象;更准确的说,在是时人们的心目中,尚没有出现一个被社会普遍认同的女娲形象。故屈原在“仰见”图画于楚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之中的“女娲”形象后,发出了“孰制匠之”的疑问。
而王逸对“女娲人头蛇身”形象的解释,尽管有所谓“传言”之依据,可能更多反映的是汉人之看法。“人头蛇身”的女娲形象,多与“人头蛇身”伏羲的形象并存于汉代画像石之中。显然,这种画像的出现,与两汉时人将女娲与伏羲并列的观念密切相关。[33]
女娲蛇身形象
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属于东汉时期。迄今为止,最早出现可能是女娲形象的是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上有一“人首蛇身”神像,郭沫若等学者认为是女娲像,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34]。
屈原的《天问》,以“多奇怪之事”而见称,射日的“后羿”,无夫而有九子的女神“女岐”等传说中的人物事迹,均成为屈原质问的对象。与女娲传说相关的另一重要人物——共工,《天问》中亦有“康回(共工名)冯怒,何故以东南倾”之语;但在古史传说中与“女娲”关系最为密切的伏羲,在《天问》中却未置一辞;于此,王逸似乎有所察觉,故在释屈原“登立为帝,孰道尚之”的疑问时注曰:“言伏羲始画八卦,修行道德,万民登以为帝,谁开导而尊尚之也。”由于女娲、伏羲并列的观念在汉代已经深入人心,且“登立为帝,孰道尚之”的疑问,又置于“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句前,王逸作如是解亦在情理之中[35]。
对王逸这一解释,补注者宋人洪兴祖不以为然,曰:“登立为帝,谓匹夫而有天下者,舜、禹是也。史记,夏商之君皆称帝。《天对》云:“惟德登帝,帅以首之”。(王)逸以为伏羲,未知何据。”洪兴祖引唐人柳宗元专为《天问》所作的《天对》“惟德登帝,帅以首之”[36],来反驳王逸的“伏羲”说,以为是指“匹夫而有天下”的舜、禹。洪氏是说,较之王逸“伏羲”说可能更为合理,但亦有牵强附会之处。[37]
现代学者姜亮夫认为,依据《天问》中的“文法组织”:“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当作“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则辞义皆顺遂矣”。此四句皆指女娲而言,“王逸不解此义,分“登立”二句属之伏羲”。屈原如此发问,是因“自古皆以男子帝天下,女娲独以女体,故疑而为问也”;而“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二语,姜先生则以为“文辞极奇僻生涩,疑有讹误……则疑文中”有“字为”育“字之讹…”制匠“亦即上句‘育体’之义……盖南楚有女娲化生万物之传说,故屈子以女娲之又为孰所生为问也”。[38]姜氏之说,将伏羲等排除此四句解释之外,显较王逸等注家解释为胜;但改字释文,虽然使“奇僻生涩”的文辞立显通畅,但无其它版本之支持,恐为不妥。屈原毕竟是对可以直观的女娲图像发问,尽管后人不清楚是否如王逸所说的“人头蛇身”像,但“一日七十化”的说法,至少可以表明,在战国中后期,女娲“人头蛇身”的外在形象,在楚地并没有得到如同西汉以降的普遍认同。如是观之,王氏之解恐更符合屈原之意。
至于伏羲,《楚辞·大招》中有“伏戏驾辩”之语,王逸注:“伏戏,古王者也,始作瑟。驾辩……曲名也,言伏戏氏作瑟,造驾辩之曲。”《大招》的作者,历有屈原与景差的之说,并无定论。但无论作者是谁,仅可证明的是在战国中后期的楚地,虽然伏羲的传说可能已经流传,但与女娲是否已形成关系密切的“二皇”形象,现有的文献资料尚不足以说明。
女娲开天地
在战国中后期,女娲尚未形成如汉代较为固定的“人头蛇身”的形象,从成书于战国中后期《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关于“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粟广之野,横道而处”的记载中也可以反映出来。其中及涉及到女娲造化万物(当然也包括人)的神话,但并没有关于女娲外在形象的具体阐释。特别是在《山海经》的记述中,也没有关于伏羲的直接记载。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先秦典籍中,言伏羲者不同时言女娲,言女娲不同时言伏羲”。[39]
现代学者吕微认为这只是“针对文献所作的形式分析得出的上述结论,近年来却由于出土文献研究的新进展遭到严厉的质疑。特别是长沙子弹库楚墓帛书乙篇的成功释读,向人们展示了战国中后期在楚地民间的一则可能是讲述伏羲、女娲创世的神话文本,从而将伏羲、女娲对偶神话最早记录本的上限提到了先秦时代”[40]。关于长沙子弹库楚墓帛书乙篇的释读,现代学者李零认为,据台湾学者严一萍和金祥恒考证“帛书所述传说人物的头两位就是古书常见的伏牺和女娲,“女娲”之释虽不能肯定,但“伏羲”之释已获普遍承认”[41]。看来,楚帛书是否可以证明伏羲和女娲在战国中后期就已并列出现于楚地,还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女娲与伏羲在大多数先秦典籍中分言的事实,不仅表明女娲与伏羲分属两个不同的神话传说系统,而且就女娲形象而言,基本还是一个造物女神的形象,而女娲从“未知”到“蛇身”形象的完成,则与两汉时期的改塑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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