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平忙得都要脚不点地了。
郑勇拎着礼品上门,找到了蒋哥春娘,表示如果不介意外貌上有损,他倒是能介绍两个。
两人之前在南江河堤决堤的时候,去帮忙官兵疏散军民,都受了点伤,好了之后,原本的雇主不乐意要个破相的,就给了几两银子打发了。
但两人的身手还是不错的,而且说难听一点:“之前是帮人走盐的,虽然凶残点,但护主不就够了吗?我们大人想收了他们,但是他们经历了水患和家人的分离,再不想奔走其他地方就要带着妻儿老小,所以一直陆陆续续做杂工,甚至有个去做,那妓馆的打手。”
啊,春娘先不喜欢那个妓馆的打手,这样的成色,还能知道仓库里价值不菲的存货而不动心吗?
而且也不是郑勇之前就认识的啊是半路认识的,春娘比较谨慎,还是觉得用签了卖身契的下人看护比较好。
蒋哥也是愿意相信郑勇,但也没松口。
郑勇并没有强求的意思,就是他自己也是个狠人,更能理解狠人才能守住主人家的东西。
春娘到底是没说死,只说,要不然当朋友吃顿饭吧,看在郑勇的面子上,哪怕是招来看护点心铺的安全也成啊。
“行,那我明日就约到村子里来。”
春娘又问人家家眷多少,她好准备食物。
郑勇心中感慨,也就一年多的时间,春娘这水平,都要赶上城内那些弯弯绕绕一肚子心思的夫人们了。
为何这么感慨,自然是她嘴巴说得客气,其实还是要亲眼见见人家的家眷。
看一个人当不当用,大户人家确实还会考虑到这人的家眷,以及家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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